據《南京江北新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(寧新區管發〔2019〕14 號),現面向南京江北新區直管區范圍內開展知識產權政策兌現工作,具體通知如下:
一、資助對象和范圍
資助對象限工商注冊地、稅務隸屬關系在江北新區直管區范圍內的各類企業、新型研發機構、科研院所及新區內駐地高校院所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,知識產權申請地在新區直管區范圍內的自然人。
資助范圍為 2019年 1 月 1 日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期間所授權或認定的相關項目(一個年度一次性申請兌現)。
二、資助項目
(一)專利授權
鼓勵企業、高校、個人開展知識產權創造活動。
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,每件獎勵 3000 元;
獲得實用新型授權的,每件獎勵1000 元。
對中小微企業首件發明專利獲得授權的,額外獎勵 4000元。
針對不符合專利收費減緩條件的企事業單位,給予發明專利第 4-9 年所繳年費 50%的補助。
對于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,年專利授權量為 10-15 件,且發明專利不低于 5 件的,一次性獎勵 5 萬元;
年專利授權量為 16-25件,且發明專利不低于 10 件的,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;
年專利授權量為 25 件以上,且發明專利不低于 15 件的,一次性獎勵 20萬元。
上述獎勵每家單位每年總額不超過 100 萬元。
(二 )專利獎
獲中國專利金獎、中國專利銀獎、中國專利優秀獎的,分別一次性獎勵 40 萬元、30 萬元和 20 萬元;
獲中國外觀設計金獎、中國外觀設計銀獎和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的,分別一次性獎勵15 萬元、10 萬元和 5 萬元;
獲江蘇省專利項目金獎、江蘇省專利項目優秀獎的,分別一次性獎勵 10 萬元和 5 萬元。
(三)國際專利申請
對通過《專利合作條約》(PCT)、《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》(簡稱巴黎公約)進行國際專利申請并獲得授權的,每件授權專利獎勵 5 萬元。
獲得美國、日本、韓國和歐盟國家授權的,給予前三年所繳年費 50%的補助。
每件專利最多補助其進入兩個國家或地區,每家單位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 50 萬元。
(四)商標注冊
通過《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》獲得商標國際注冊的,每件商標獎勵 1 萬元,每家單位每年獎勵不超過 5 萬元;
獲得國家馳名商標認定的,每件商標獎勵 20 萬元;
獲得江蘇省商標品牌“金帆獎”認定的,每件商標獎勵 5000 元。
(五)地理標志
鼓勵行業協會等申請地理標志(集體商標或者證明商標),對獲得地理標志認定的,每件地理標志獎勵 5 萬元。
(六)軟件著作權
企事業單位獲得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,按照每件 200 元的獎勵,每家單位每年獎勵不超過2 萬元。
(七)高價值專利交易
對非關聯且非同一實際控制人的企事業單位間專利轉讓的,單個專利實付交易額在 50 萬元以上且實現成果轉化的,給予受讓方交易額 10%的獎勵,每家單位每年不超過 30 萬元。
(八)知識產權規范化管理
通過企業知識產權“貫標”績效評價或認證機構認證的,一次性獎勵 5 萬元;
獲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確認的,一次性獎勵25 萬元;
獲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確認的,一次性獎勵 15 萬元。
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培育市場的,給予10 萬元獎勵;
對獲省、市“正版正貨”示范創建街區的,分別給予 5 萬元和 3 萬元獎勵。
(九)知識產權案件訴訟
企事業單位涉訴知識產權案件勝訴且判決已生效的,按照案件訴訟費、代理費、鑒定費及其它為開展維權活動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30%給予支持,費用已由案件敗訴方承擔部分除外,每件案件不超過 10 萬元。
(十)專利授權代理
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當年代理新區企業專利授權量超過 50 件、100 件、150 件的,分別給予2 萬元、5 萬元、10 萬元獎勵。
具體內容詳見《南京江北新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(寧新區管發〔2019〕14 號)。
各有關單位,知識產權政策兌現系統開放時間為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4月2日,請務必于該時間段內完成網上材料填報工作,逾期不予受理。